佛山市招生办公室文件
禅招办〔2012〕46号
关于公布2012年佛山市禅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标准的通知
各招生学校、各初中:
经禅城区教育局党组研究,2012年佛山市禅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标准如下:
1、第一层次,荣山中学体育特长生按照其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划定体育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402分;禅城实验高中艺术特长生按照其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普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5%划定艺术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 421分,在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2、第二层次,佛山四中等4所学校普通生面向本区招生,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25 分。在此分数线之上,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未完成,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3、第三层次, 禅城区南庄高级中学定向生(普通生),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01 分。
4、第四层次,佛山二中等6所学校择校生(扩招生)面向本区招生,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557 分。在此分数线之上,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未完成,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各学校录取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一、佛山市禅城区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二批第一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二、佛山市禅城区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二批第二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三、佛山市禅城区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二批第三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四、佛山市禅城区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二批第四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中考 招生 录取
佛山市禅城区招生办公室 2012年7月6日印发